关于开展2015年度建设工程工程师、助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省住房城建厅《关于开展2015年度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建人函〔2015〕1410号)精神,现将2015年度全市建设高级工程师、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建设工程工程师、助理工程师、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,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〈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〉的通知》(建人〔2012〕151号)的规定执行,申报人的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;申报非国有建设工程工程师、助理工程师、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,按照《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(试行)》(建人〔2006〕381号)的规定执行。申报人的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。
二、报名、材料申报时间
申报建设工程工程师、助理工程师、技术员及非国有建设工程师、助理工程师、技术员等人员,请到市建筑工程管理局企管科报名,同时将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送到市建筑工程管理局企管科。报送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3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申报高级工程师人员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5年10月18日至2015年10月21日。
三、培训考试
为确保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,我委将举办2015年全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,培训人员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已通过初审的人员,培训时间2015年11月上旬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四、评审
按照省住房城建厅《关于201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拟在2015年11月中旬组织全市201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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