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5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建人函〔2015〕410号)及《关于印发〈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〉的通知》(建人〔2006〕381号)规定,现就2015年度全市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
一、申报条件
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设工程类工程师、助理工程师、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,按照《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(试行)》(建人〔2006〕381号)的规定执行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。申报人的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。
二、报名及材料申报时间
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类工程师、助理工程师、技术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到市建筑工程管理局企管科报名,同时将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送到市建筑工程管理局企管科,报送材料所须表格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。报送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-2015年5月15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高ji工程师申报资料报送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-2015年5月22日。
三、培训考试
为确保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,我委将举办2015年全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,具体培训安排详见铜陵市建设行业培训学校通知。
四、评审
按照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拟在2015年6月上旬组织全市2015年度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联系电话:2833605、2867042
2015年5月6日